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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注安法规常考重难点总结

注册安全工程师2024-01-22 08:18:23

现在正处于2024年中级注册注安备考阶段,大家可以通过对常考重难点的归纳学习,提高学习效率。小编整理了注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考重难点总结,供大家参考。

2024注安法规常考重难点总结

第二章 法律基础知识

【考点】法的效力层级★★

1、 从法的不同阶层上,可以分为上位法与下位法

不同的安全生产立法对同一类或者同一个安全生产行为作出不同法律规定的,以上位法的规定为准,适用上位法的规定。

(1)法的效力层级依次为: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标准

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2)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

(3)地方行政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经济特区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与地方性法规相同。)

(4)部门规章:由国务院部、委员会和直属机构制定

(5)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6)法定安全生产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行业标准可高于国家标准但不得与其抵触)

2、从同一层级的法的效力上,可以分为一般法与特别法

在同一层级的安全生产立法对同一类问题的法律适用上,应当适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

3、 从法的内容上,可分为综合性法与单行法

综合性法不受法律规范层级的限制,而是将各个层级的综合性法律规范作为整体来看待,适用于安全生产的主要领域或者某一领域的主要方面。

第三章 安全生产法

【考点】安全生产法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考点】人民政府及派出机关安全生产职责★★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按照安全风险管控要求,进行产业规划和空间布局,并对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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